景德镇市明驰资产评估事务所是由江西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证书编号为,批准设立文件号为2018-007号(赣财企[2008]115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18-06-19。事务所成立于2018-06-19,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施泽华,注册资本为1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202680916329M,企业地址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777号都市绿洲3栋二单元1005号,经营范围包含: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专项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企业资产整体评估、财务、税务和其他经济管理评估、咨询服务(涉及需审批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其他执业资质:
团队组成:
执行事物合伙人为施泽华,合伙人或股东人数有3人,执业评估师有0人,从业人员人数有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