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锦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由吉林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证书编号为,批准设立文件号为吉财审批复[2013]4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13-06-19。事务所成立于2013-06-19,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悦春,注册资本为5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20601068640581T,企业地址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长安路23号606室,经营范围包含:单项资产评估,资产组合评估,企业价值评估,其他资产评估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执业资质:无
团队组成:
执行事物合伙人为张悦春,合伙人或股东人数有1人,执业评估师有0人,从业人员人数有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