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兴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是由辽宁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证书编号为,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辽财资备案〔2018〕082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18-01-25。事务所成立于2018-01-25,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玉梅,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1100676896847B,企业地址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苏宁小区A10-102号商网,经营范围包含:资产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价格评估及市场所需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执业资质:
团队组成:
执行事物合伙人为李玉梅,合伙人或股东人数有2人,执业评估师有0人,从业人员人数有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