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安会计师事务所是由安徽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34010111,批准设立文件号为财会协字[1999]1282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12-09。事务所成立于1999-12-09,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道春,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0100713975588G,企业地址位于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与庐州大道交口华尔街4号楼2311室,经营范围包含:审计查证;经济案件鉴定;注册资金;验证年检;基建工程预决算验证;建帐建制;企业资产评估;清理债权债务;业务咨询;担任审计;会计咨询;审计事务代理;工商事务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王道春,合伙人或股东人数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人, 从业人员人数14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