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瑞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公司,证书编号为,批准设立文件号为内财工[2011]2191号,批准设立时间为2012-01-12。事务所成立于2012-01-12,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赵永春,注册资本为3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2045888078834,企业地址位于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幸福南路17号街坊9栋201、202,经营范围包含:许可经营项目:各类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以及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在资产评估资质证书有效期及许可范围内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无
其他执业资质:无
团队组成:
执行事物合伙人为赵永春,合伙人或股东人数有1人,执业评估师有0人,从业人员人数有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