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仙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浙江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具有法定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证书编号为33000159,批准设立文件号为浙财会[1999]153号,批准设立时间为1999-08-11。事务所成立于1999-08-11,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应飞庄,注册资本为30万人民币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122704784085E,企业地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永宁星座1510室,经营范围包含: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代理记帐,提供会计咨询,培训会计、审计和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的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团队组成:
主任会计师为应飞庄,合伙人或股东人数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人, 从业人员人数16人, 高级会计师 0 人, 中级会计师 0人, 初级会计师 0人, 其他专业人员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