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依据: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税务机关停止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期间,出口企业代理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还可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期末留抵退税,申请表中“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是什么意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进项税额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境外个人在境外为境内企业提供劳务,取得一些境外的凭证可以使用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中,确定发票印制企业怎么办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开百分之五税率的发票是指哪些业务?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纸质普通发票重复开具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APP中,提示专项附加扣除重复采集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申请调整开票限额的办结时限是多久?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24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多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上实名认证不成功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发票的票面上展示发票专用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