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转让定价调查的税款执行规定?

转让定价调查的税款执行规定?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2-08 598 人看过
转让定价调查的税款执行规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企业可以在《特别纳税调查调整通知书》送达前自行缴纳税款。企业自行缴纳税款的,应当填报《特别纳税调整自行缴纳税款表》。 

二、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交易补征的企业所得税按日加收利息。 特别纳税调查调整补缴的税款,应当按照应补缴税款所属年度的先后顺序确定补缴税款的所属年度,以入库日为截止日,分别计算应加收的利息额: 

(一)企业在《特别纳税调查调整通知书》送达前缴纳或者送达后补缴税款的,应当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缴纳或者补缴税款之日止计算加收利息。企业超过《特别纳税调查调整通知书》补缴税款期限仍未缴纳税款的,应当自补缴税款期限届满次日起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在加收滞纳金期间不再加收利息; 

(二)利息率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12月31日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下简称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并按照一年365天折算日利息率; 

(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同期资料及有关资料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准备同期资料但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的,可以只按照基准利率加收利息。 经税务机关调查,企业实际关联交易额达到准备同期资料标准,但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同期资料的,税务机关补征税款加收利息。

 三、企业自行调整补税且主动提供同期资料等有关资料,或者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准备同期资料但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的,其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交易的自行调整补税按照基准利率加收利息。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操作问题?
电子税务局上选择办税人员登陆,想要密码登陆,提示注册自然人账号是什么意思?
“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注册用户最后一步提示“登录名被占用”,请问怎么处理?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调减其他应付款调增至成本怎么做账

李军香会计师 3月前回复:

债转股吗?借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

调减其他应付款调增至成本怎么做账

冯路路会计师 4月前回复:

首先,需要通过核对财务账目来确认是否存在其他应付款错记成主营业务成本的情况。 如果确认存在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将其他应付款和主营业务成本各自的账务进行核对,确定哪些笔记错了账。 根据确认的错记情况,进行调整会计分录,将其他应付款的金额从主营业务成本中减掉,同时将其他应付款的账户中增加相应的金额。具体核算方法如下: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 进行账务调整后,需要重新编制相应的财务报表,确保准确无误。

你好!请问咨询是免费的吗?请问年终奖怎么核算到当前薪资中?

冯路路会计师 4月前回复:

您具体想问什么问题,年终奖核算到当前薪资然后怎么计算个税吗。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