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尚未发生的。过去的事实,不得作为条件。
(2)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该事实是否发生应当是不确定的,如果在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该事实是将来必然发生的,则该事实应当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期限而非条件。
(3)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并以意思表示的形式表现出来。条件如果是法律规定的,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生效条件,不属于此处所谓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条件不得违反现行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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