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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用途改变,计算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5-05-21 211 人看过
发生用途改变,计算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依据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净值/(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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