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第四条规定,城建税纳税人按所在地在市区、县城、镇和不在上述区域适用不同税率。
市区、县城、镇按照行政区划确定。
行政区划变更的,自变更完成当月起适用新行政区划对应的城建税税率,纳税人在变更完成当月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按新税率申报缴纳. 第八条规定,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征或者免征的规定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可以享受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公司在电子税务局上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新增维护的时,获取不到土地编号,又是灰色的,没法手动填,怎么办?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什么申报附加税时,只有出现城市维护建设税没有教育费附加同地方教育附加?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城市维护建设税、附加税费怎么计算缴纳?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可以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