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税务机关告知后5日内,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当事人口头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税务机关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并由当事人签章。
税务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或从非发行者投资购买的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怎么确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合并申报包含线上和线下的经营所得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自然人身份信息错误、护照变更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哪里可以查询企业名称?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简易征收现在还需要进行备案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掌上办”之不动产转移登记和税款缴纳怎么操作?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渠道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税费的缴款状态是已缴款未入库,要多久才能入库?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数字化电子发票如何申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税务Ukey中,电子发票怎么修改邮箱设置?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怎么切换其他账号?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人所得税填写综合所得申报时,公积金超出上限部分,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