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法 >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财产原值如何确定?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财产原值如何确定?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8-28 649 人看过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财产原值如何确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二、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一)房屋原值具体为: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

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经济适用房价格按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确定。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和《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等有关规定,其原值分别为:

(1)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3)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4)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让配偶享受,自己是不是就不用填写了?
我是美国人在中国工作,同时任职两家单位取得工资薪金,去申报时准备什么资料?
我用个税APP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还要打印出来给单位吗?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我们是保洁公司当月无法确认收入的话应该怎么申报

李军香会计师 4月前回复:

当月未开具发票吗,如是,按无票收入申报

200万注册资金 交多少税

冯路路会计师 6月前回复:

注册资本200万元×(税率)0.05%=应缴纳的印花税1000元

我是24年12月26日注册的企业,1月4号办的税务报道,24年的工商年报里的税务年报要报吗

冯路路会计师 7月前回复:

2024年12月26日注册的企业,在2024年度不需要进行工商年报。

增值税企业类型流通型是什么意思?

冯路路会计师 7月前回复:

增值税企业类型流通型是指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从事商品批发、商品零售或者批发零售兼营的企业。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