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对纳税人已发起异议申诉,但扣缴单位仍在为其办理扣缴申报的,应当如何处理?

对纳税人已发起异议申诉,但扣缴单位仍在为其办理扣缴申报的,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8-11 736 人看过
对纳税人已发起异议申诉,但扣缴单位仍在为其办理扣缴申报的,应当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1、对于“被任职—曾经任职”的申诉,可以在扣缴客户端首页的【待处理事项】或右上角的【消息中心】中打开风险提示,核实申诉人情况;对于其他申诉,扣缴单位应主动配合税务机关核实相关情况。

区分以下情形处理:

(1)确认仍在职的,将相关情况反馈至主管税务机关;

(2)确认为已离职人员或非本单位人员的,从该人员未在职月份起逐月删除涉及人员申报信息。

非批量方式删除:在首页逐月切换所得月份,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更正申报】,将【申报状态】修改为“待申报”;重新进入【收入及减除填写】界面,选择所得项目,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将申诉属实人员收入信息删除,重新计税和申报。如果更正涉及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或扣缴客户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暂时只能去办税服务厅更正。

批量方式删除:在风险提示中,勾选申诉属实的人员申报明细数据后点击【保存】将数据导出到本地,可以按税款所属期导出,也可以全部导出;在首页逐月切换所得月份,在申报表报送界面,点击【更正申报】,将【申报状态】修改为“待申报”;进入相应所得项目填写界面,选择【更多操作】-【批量导入删除】,进入批量删除界面;点击【导入】-【导入数据】,选择需要删除的人员后点击【批量删除】,完成后重新进行税款计算和申报。

2、更正完成后,点击【人员信息采集】,选择申诉人员:

(1)确认为已离职人员的,在【人员信息】明细页面,填写实际离职日期,并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

(2)确认为非本单位人员的,在【人员信息】明细页面,填写离职日期,且与任职受雇从业日期保持一致,并将人员状态修改为“非正常”。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发放给退休人员的物品要交个税吗?
海关缴款书的稽核期是什么时候?
与某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发现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金额填写错误,可以作废重新开具吗?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我们是保洁公司当月无法确认收入的话应该怎么申报

李军香会计师 4月前回复:

当月未开具发票吗,如是,按无票收入申报

200万注册资金 交多少税

冯路路会计师 7月前回复:

注册资本200万元×(税率)0.05%=应缴纳的印花税1000元

我是24年12月26日注册的企业,1月4号办的税务报道,24年的工商年报里的税务年报要报吗

冯路路会计师 7月前回复:

2024年12月26日注册的企业,在2024年度不需要进行工商年报。

增值税企业类型流通型是什么意思?

冯路路会计师 7月前回复:

增值税企业类型流通型是指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从事商品批发、商品零售或者批发零售兼营的企业。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