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我取得股权转让所得,然后办理什么?

我取得股权转让所得,然后办理什么?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7-11 544 人看过
我取得股权转让所得,然后办理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收到留抵退税后,附加税怎么交?
电子税务局中,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报送怎么办理?
出口退(免)税“非接触”办理措施施行后,企业可以网上提交资料吗?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