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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办理社保三方扣费具体流程?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7-05 735 人看过
个体户办理社保三方扣费具体流程?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以个人形式参保的缴费人,可以通过银行柜台或对应支付宝、税务缴费自助机、办税服务厅窗口等渠道办理扣款协议。

支付宝端请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在社保费缴纳页面,选择“银行缴款协议”,点击“添加缴费协议”为本人签约,也可点击“添加人员信息”为他人签约。

进入签约界面选择税务机关、扣款银行,并录入银行账户及姓名,点击“签约”按钮完成缴费协议签订。

您也可以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我的缴费协议-我要签约办理。

到银行柜台、税务自助缴费机、办税服务厅等线下渠道办理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

若需接收扣缴信息通知,请向银行办理开通。

在单位参保的个人无法自行办理缴费协议签订,需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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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没有提示未扣缴信息 从而产生滞纳金 谁哪方面的责任?税局还是扣缴方?

冯路路会计师 8月前回复:

关于“系统没有提示未扣缴信息从而产生滞纳金,责任归属”的问题,根据提供的搜索结果,我们可以找到一些相关信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是因为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这表明,如果滞纳金的产生确实是由于税务机关的系统问题或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的,那么税务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不应该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收取滞纳金。 然而,如果滞纳金的产生是由于扣缴义务人的疏忽或故意行为造成的,例如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那么扣缴义务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可能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综上所述,关于责任归属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因为税务机关的原因导致的,责任在于税务机关;如果是因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导致的,责任则在于扣缴义务人。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具体的责任归属,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建筑公司,跟劳务公司签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公司需要提供劳务资质吗?

冯路路会计师 9月前回复:

劳务分包合同需具备相应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18岁大一可以考注会吗?

李琼会计师 1年前回复:

满18岁,且有初级会计证书(具有一定专业能力)。 中级会计师,也可以考,但是必须具有初级会计师证书,拿证必须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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