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4号)附件填表说明填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4号)将《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第18栏次中”18=10-13” 修改为”18=10乘以(1-减征比例)-13”,将《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填表说明中”
二、有关栏目填写说明”下”(十八)第18栏‘本期应补(退)费额‘”的内容,修改为”反映本期应缴费额中应补缴或退回的数额。
计算公式:18=10乘以归属中央收入比例乘以(1-50%)+10乘以归属地方收入比例乘以(1-归属地方收入减征比例)-13。”

与文化事业建设费相关的法规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国务院令第362号(2002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6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有什么税收优惠?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文化事业建设税申报流程?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提供广告策划服务的企业是否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