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7月1日起,缴费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应缴费额继续按照现行计算方式确定。 用人单位继续按照现行缴费基数计算方式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缴费工资申报业务,缴费基数仍根据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和我省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自行申报缴费基数,确认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愿缴纳社会保险费。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是代扣代缴还是自行申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股权平价转让,税务机关会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发放给实习生的报酬需要计入工会经费的缴费基数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APP没看到预填报服务,这个模块在哪?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录入的人员信息如何获取验证结果?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服务电话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年度汇算申报错误,已办理退税,更正申报后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怎么计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财务负责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企业办税权限看不到企业信息是什么原因?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年中已经还清,个人所得税怎么抵扣?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的时间到了,怎么操作删除?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扣缴客户端中,偶然所得怎么申报?对扣缴义务人需要按照征管法应扣未扣税款要求处理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怎样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上设置一次性扣除6万元的减除费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