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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是什么?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4-03-15 554 人看过
少儿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市区范围包括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富阳区、临安区。

二、少儿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的结算年度均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参保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籍性质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持变更后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至市或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四、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经本人申请,可补办当年度参(续)保缴费手续,并在缴费月起的第三个自然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办理2022年度杭州市区少儿医保和其他城乡居民医保参(续)保及缴费手续期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25日。请参保人员在此期间完成参(续)保及缴费。

参保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71-87258661、87807786 城乡保费征缴咨询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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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没有提示未扣缴信息 从而产生滞纳金 谁哪方面的责任?税局还是扣缴方?

冯路路会计师 8月前回复:

关于“系统没有提示未扣缴信息从而产生滞纳金,责任归属”的问题,根据提供的搜索结果,我们可以找到一些相关信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是因为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这表明,如果滞纳金的产生确实是由于税务机关的系统问题或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的,那么税务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不应该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收取滞纳金。 然而,如果滞纳金的产生是由于扣缴义务人的疏忽或故意行为造成的,例如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那么扣缴义务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可能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综上所述,关于责任归属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因为税务机关的原因导致的,责任在于税务机关;如果是因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导致的,责任则在于扣缴义务人。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具体的责任归属,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建筑公司,跟劳务公司签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公司需要提供劳务资质吗?

冯路路会计师 9月前回复:

劳务分包合同需具备相应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18岁大一可以考注会吗?

李琼会计师 1年前回复:

满18岁,且有初级会计证书(具有一定专业能力)。 中级会计师,也可以考,但是必须具有初级会计师证书,拿证必须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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