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7月1日起取消《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中第九条”企业关闭、撤销后,其占地未作他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规定。企业关闭撤销后,其占地未作他用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最新政策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交通部门的港口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
电子税务局中城镇土地使用税之前不用交的不小心填报了,现在需要终止掉应该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改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免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659号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有什么优惠政策?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里面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信息采变更,有效期的时间和变更时间都无法填写,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