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五条规定,税务机关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的,以电子版式税务文书到达特定系统受送达人端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特定系统自动记录送达情况。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依据:
关于发布《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延期缴纳社保费怎么办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疫情捐赠,税前扣除相关文件有哪些?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出口退税备案资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依法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可以视同行政登记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领用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怎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开百分之五税率的发票是指哪些业务?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纸质普通发票重复开具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APP中,提示专项附加扣除重复采集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申请调整开票限额的办结时限是多久?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24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多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上实名认证不成功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发票的票面上展示发票专用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