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一、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企业清算期间的房产还需交土地使用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非居民纳税人对《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信息报告表》填报信息和留存备查资料负责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总机构把固定资产转让给境外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上需要视同销售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购买商业保险支出金额怎么申报?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在哪里填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开百分之五税率的发票是指哪些业务?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纸质普通发票重复开具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APP中,提示专项附加扣除重复采集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申请调整开票限额的办结时限是多久?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24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多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上实名认证不成功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发票的票面上展示发票专用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