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号),个人的下列捐赠支出可以在预扣预缴或者年度汇算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1、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2、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您需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依据: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领用方信息只填写纳税人单位和纳税识别号是合格发票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租赁廉租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印花税有什么优惠?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之后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怎么界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税务机关实施转让定价调查会重点关注哪些企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开百分之五税率的发票是指哪些业务?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纸质普通发票重复开具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APP中,提示专项附加扣除重复采集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申请调整开票限额的办结时限是多久?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24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多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上实名认证不成功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发票的票面上展示发票专用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