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第三十一条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年修订)
享受疫情期间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优惠政策的缴费人,原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优惠政策可以叠加享受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发票手机代开的操作流程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汇总纳税企业怎么退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建筑业务开具发票时没有备注相关信息,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申报时享受税收优惠的办理地点?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开百分之五税率的发票是指哪些业务?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纸质普通发票重复开具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APP中,提示专项附加扣除重复采集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申请调整开票限额的办结时限是多久?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24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多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上实名认证不成功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发票的票面上展示发票专用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