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购买发票已经在网上办理,但从早上到现在还没受理怎么办?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小微企业需要报送现金流量表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分公司的亏损可以由总公司弥补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辅导期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比对结果相符,什么时候抵扣?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开百分之五税率的发票是指哪些业务?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纸质普通发票重复开具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APP中,提示专项附加扣除重复采集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申请调整开票限额的办结时限是多久?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24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多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上实名认证不成功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发票的票面上展示发票专用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