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网站导航
搜索 咨询
我的位置:首页 > 财税常识 > 税务 > 税务咨询 >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政策?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政策?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8-16 616 人看过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政策?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有两种方式,分别是以单位方式参保和以个人身份参保。

一、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四、自2022年9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状况,进一步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延伸阅读:
一般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之后怎么处理?
公司响应政府号召,减免房屋租金,要视同销售吗?
酿酒企业取得的粮食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特邀会计师:

手机:17506670013(同微信号,欢迎添加关注)  会计师简介:财务详细>>

在线咨询
    暂无

我们是保洁公司当月无法确认收入的话应该怎么申报

李军香会计师 4月前回复:

当月未开具发票吗,如是,按无票收入申报

200万注册资金 交多少税

冯路路会计师 7月前回复:

注册资本200万元×(税率)0.05%=应缴纳的印花税1000元

我是24年12月26日注册的企业,1月4号办的税务报道,24年的工商年报里的税务年报要报吗

冯路路会计师 7月前回复:

2024年12月26日注册的企业,在2024年度不需要进行工商年报。

增值税企业类型流通型是什么意思?

冯路路会计师 7月前回复:

增值税企业类型流通型是指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从事商品批发、商品零售或者批发零售兼营的企业。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