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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的收入总额可以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收入总额一样理解吗?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7-11 606 人看过
软件企业的收入总额可以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收入总额一样理解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软件企业的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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