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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需要携带哪些资料办理?

来源:华审网整理 2023-06-27 610 人看过
股权转让需要携带哪些资料办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股权转让需要的资料如下:

(一)股东变更情况表(一式三份)

(二)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

(三)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如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能够证明股权原值合理的资料:初次转让:资产负债表。

非初次转让:

上一次转让时的股东变更情况表。

(五)能够证明股权转让收入合理的资料:最新一期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六)支付对价中包含非货币性资产或者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超过20%的情况下,需提供被投资企业具有法定资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七)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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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没有提示未扣缴信息 从而产生滞纳金 谁哪方面的责任?税局还是扣缴方?

冯路路会计师 8月前回复:

关于“系统没有提示未扣缴信息从而产生滞纳金,责任归属”的问题,根据提供的搜索结果,我们可以找到一些相关信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是因为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这表明,如果滞纳金的产生确实是由于税务机关的系统问题或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的,那么税务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不应该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收取滞纳金。 然而,如果滞纳金的产生是由于扣缴义务人的疏忽或故意行为造成的,例如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那么扣缴义务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可能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综上所述,关于责任归属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因为税务机关的原因导致的,责任在于税务机关;如果是因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导致的,责任则在于扣缴义务人。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具体的责任归属,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建筑公司,跟劳务公司签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公司需要提供劳务资质吗?

冯路路会计师 9月前回复:

劳务分包合同需具备相应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18岁大一可以考注会吗?

李琼会计师 1年前回复:

满18岁,且有初级会计证书(具有一定专业能力)。 中级会计师,也可以考,但是必须具有初级会计师证书,拿证必须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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