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解释三》将规范扩展适用于有限公司设立失败,并对发起人间的责任分担予以规范:
(1)债权人有权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部分发起人依前述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3)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如果发生个别合伙人因不能偿还其私人债务而被追索的情况,《合伙企业法》是怎么样规定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股票承销的概念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财产?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上市公司收购人是什么意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有哪些责任?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预付卡的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有什么区别?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反垄断法》中,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什么标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支付的基本流程是什么?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反垄断中,纵向限制竞争协议会对市场有什么积极影响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法律法规,在什么情况下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时不属于违法?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外汇管理中,企业名录管理是什么意思?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