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期末留抵退税如何操作?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汇总纳税企业怎么退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阶段性减免房产税优惠力度?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发票需要作废但是对方已经抵扣不同意冲红,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有时间要求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开百分之五税率的发票是指哪些业务?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纸质普通发票重复开具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个税APP中,提示专项附加扣除重复采集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申请调整开票限额的办结时限是多久?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24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多少?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税务局上实名认证不成功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电子发票的票面上展示发票专用章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